刑事诉讼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起诉程序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流程。它主要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形式。 公诉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一般来说,刑事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自诉则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人在提起自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无论是公诉还是自诉,在起诉程序中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