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离婚法规是怎样的?自愿离婚有哪些程序?


新的离婚法规主要体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中。 首先说协议离婚程序,也就是自愿离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像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这里书面离婚协议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 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说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首先是起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接着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原告要缴纳诉讼费。然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一般会安排调解,调解成功就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话,就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协议离婚中,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有三十日的时间,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能撤回申请。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段,避免冲动离婚。 诉讼离婚: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进行判决的离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