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国家赔偿法包括哪些内容?

我遇到了和刑事国家赔偿相关的事情,不太清楚刑事国家赔偿法具体包含啥。想知道这里面是规定了哪些能申请赔偿的情况,还是有赔偿标准之类的内容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刑事国家赔偿法到底涵盖了哪些方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刑事国家赔偿法主要规定了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受害人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赔偿范围。这涵盖了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方面。侵犯人身权的情形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包括: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


其次是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是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比如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再者是赔偿程序。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这些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九条中有相关规定。


然后是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规定分不同情况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


最后是其他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这些内容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高速上发生掉头追尾事故后,责任划分大概需要多久呢?

我朋友前段时间在高速上遇到了一起掉头追尾事故,现在大家都很关心责任划分的事儿。想知道这个责任划分有没有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会不会拖很久啊?

2024年双鸭山委托律师的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法律方面的事儿,想委托双鸭山的律师帮忙处理。但不太清楚2024年当地律师收费的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担心费用方面会有一些不明不白的地方,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交通事故找律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了,事情有点复杂,感觉自己处理不来,就想找个律师帮忙。但我对找律师这方面一窍不通,不知道该怎么选,也怕被坑,想了解下在找交通事故律师时都有哪些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

诈骗罪主体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犯了诈骗罪,法律上会怎么量刑。我身边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儿,有个人骗了别人一大笔钱,我很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破产清算是否可以破除一切判决?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该公司现在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之前我已经通过法院判决拿到了胜诉结果,但公司还没执行判决。我现在担心公司破产清算会让我的判决结果无效,想知道破产清算是不是可以破除一切判决呢?

经济纠纷怎么报警才能立案?

我遇到了经济纠纷,涉及一笔不小的资金。我想通过报警来解决,但听说不是所有经济纠纷报警都会立案。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才能让警方立案处理,想知道有没有什么要求和流程。

婚内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我和我爱人想做婚内财产公证,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我们对这方面的流程和地点完全不了解,希望能知道具体可以去哪些地方办理婚内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不?

工伤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和单位在赔偿上有纠纷,打算申请工伤仲裁,但不清楚工伤仲裁时效是多久。我担心超过时间就没办法维护自己权益了,所以想了解一下这个时效到底是多长时间。

派出所查店铺消防安全是否需要录口供?

我开了一家小店铺,前几天派出所来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他们说要给我录口供。我有点疑惑,只是消防安全检查,有必要录口供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派出所查消防安全是不是真的需要录口供呢?

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林区附近生活,听说有人因为盗伐林木被抓了。我很好奇,到底盗伐多少林木才会达到立案标准呢?是按树木的数量算,还是按木材的体积算?我想了解清楚这个立案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诈骗如何定性?

我遇到了一件事,有人以做生意为由找我借了一大笔钱,结果后来发现他根本没去做那生意,钱也不知去向,我怀疑他是诈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刑事诈骗是怎么定性的,我这情况算刑事诈骗吗?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做什么?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规定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还有其他有关部门具体应当承担哪些职责和义务。我想了解一下他们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按照法律要求应该去做哪些事情,比如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他们的法定动作是什么。

灭火器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灭火器,不知道在会计核算和法律规定上,灭火器算不算固定资产。我想了解一下判断灭火器是否为固定资产的标准是什么,依据的法律规定又有哪些。

医保卡余额和个人账户余额有什么区别?

我在查询医保相关信息时,发现有医保卡余额和个人账户余额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平时去药店买药、医院看病,这两个余额好像都能用,但又感觉不太一样。我就想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在使用和管理上有啥不同。

开未婚证明有什么用?

我最近被要求开具未婚证明,但我不太清楚这东西到底有啥用。我是单身,现在要处理一些事务,工作人员说要这个证明,我就想知道它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用途,能帮我解决啥问题呢?

法院执行局是否有实权?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想去申请强制执行,可又有点怀疑法院执行局到底有没有权力让对方执行判决。所以想问问,法院执行局在实际操作中到底有没有实权,能不能真正推动执行工作呢?

电子医保卡住院是否可以报销?

我去医院住院,没带实体医保卡,想用电子医保卡结算费用。想知道电子医保卡住院能不能报销,和实体医保卡报销政策一样不,有啥要注意的地方?

刑满释放后要被管控多久?

我刚刑满释放,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之后还要被管控多长时间。这管控时间会不会影响我正常生活和工作啊,也不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刑满释放后管控时间的相关问题。

工伤与公伤的赔偿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有人说我这算工伤,也有人说算公伤,我想了解下工伤和公伤在赔偿方面到底有啥区别,赔偿标准、流程这些是不是都不一样啊,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司法鉴定管理两办法中“登记”一词的含义是什么?

我在查看司法鉴定管理相关办法时,对其中“登记”这个词不太理解。不知道这里的“登记”具体是指什么,是像普通的注册登记那样简单记录信息,还是有更特殊的含义呢?想弄清楚它在法律层面的准确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