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工程工程款该如何拨付和纳税?


首先来说工程款的拨付。建设工程的工程款可以预付,不过实际上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是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并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进行约定。常见的付款方式有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也就是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也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甚至能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从合同类型角度看,根据付款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类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可调价格合同的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再讲讲纳税方面。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取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筑安装业工程承包人取得所得,存在不同情况:如果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者按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承包人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建筑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应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承包建筑工程的税费还包括:工程结算款1%的个人所得税;工程结算款0.3‰的印花税;工程结算款3%的增值税;增值税1%、5%或7%的城建税以及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等。法律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相关概念: 固定价格合同:双方约定好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能根据双方约定进行调整的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由成本和酬金两部分构成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