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是什么?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太清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判的。不知道是只要一方提出就能判离,还是有其他具体的条件。我想了解清楚这些标准,好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着明确且严谨的判案标准。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案的核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法律也给出了具体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暴力,还包括精神上的暴力。虐待是指长期以打骂、冻饿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也是法院考量的因素。这些恶习不仅会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还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同样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时间要连续满两年。 此外,如果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判决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