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计算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计算需要遵循一定规则和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讲,就是从结婚到离婚这段时间内,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大多都在共同财产范围内。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对婚后财产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那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比如双方之前约定好了婚后某笔投资收益归一方所有,那就按约定执行。 要是没有协议或者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遵循一些原则来分割。 均等分割是基本原则,也就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平均分配给双方。但存在特殊情况时,会有所不同。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是很重要的原则。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比如承担了主要的照顾孩子责任,或者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又或者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抚养子女一方以及女方,给他们多分一些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这一原则。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有规定。 在计算和分割财产时,还需要注意:要依法进行,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比如不能把属于父母的财产算进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要考虑财产的性质、价值、用途、来源等因素。像一些有特殊纪念意义且只与一方有关的财产,分割时可能会有不同考量。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是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基于保护弱势群体、惩罚过错方等考虑所遵循的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