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核定征收如何办理?


核定征收是指在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或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三是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是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是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是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其办理流程如下: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比如在网站搜索“国家税务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 ;接着,右上角点击登陆,选择登陆身份信息,输入登陆密码,获取验证码;然后,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和调整定额”;之后,根据主营业务选择纳税人类型;再选择核定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次年需重新核定;接着,应纳税经营额根据预计的月收入填写;最后,提交等待审核 。 此外,还有一种方式,先找税务专管员拿一份申请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表格,如实填写公司的账薄建立情况,在是否能准确核算收入栏填是,是否能准确核算成本栏填否。同时准备一份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请,一起报给税务专管员初审。专管员通过后将核定申请上报税务局审批。专管员通过了就基本申请成功。 相关概念: 核定征收:在纳税人会计账簿等情况难以准确确定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定额征收:税务机关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纳税人按规定申报缴纳。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税务机关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实际收入等按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