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因为一些经济上的事儿,我有点担心债务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算。比如说,我爱人自己在外面借的钱,没跟我说,这算共同债务吗?我想了解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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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纠纷里是非常关键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释其认定标准。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不难理解,就是说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的,这些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指的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比如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像一方为了给家里买菜、交水电费等借的钱,就属于这类。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而且赚的钱也没用于家庭生活,那这笔债务一般就不能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夫妻共同的意愿,或者用于了家庭共同的生活、经营。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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