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我有一家分公司,想了解它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被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不知道在人员数量、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这些方面有啥要求,还有没有其他的判定条件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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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不过,分公司在判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时情况较为特殊。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它不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是汇总到总公司统一计算缴纳的。根据相关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适用单独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单独依据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来判定自身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而是要跟随总公司的纳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也有相关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强调了分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缴纳上与总公司的汇总关系。 所以,分公司不存在单独判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其纳税优惠等情况取决于总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果总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那么整个汇总纳税体系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若总公司不符合,则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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