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行有效的刑事诉讼法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这部法律涵盖了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在总则部分,规定了刑事诉讼的任务和基本原则,比如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则等。 在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方面,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立案条件和侦查程序。例如,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第一审程序又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比如,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执行程序则规定了对各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刑事诉讼法对于普通人来说也非常重要。一方面,如果我们作为被害人,它保障我们能够通过合法的程序追究犯罪人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被错误地卷入刑事案件,它能确保我们受到公正的对待,不被非法定罪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