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经过了几次修正?
我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情况很感兴趣,想知道截至目前,刑事诉讼法一共经历了多少次修正,每次修正大概是在什么时候呢,这些修正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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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它的修正与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相关。 截至2025年2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修正。第一次修正是在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正有诸多重大改革,比如完善了强制措施,取消了收容审查;明确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改革了庭审方式,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等。这些修改使得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更加科学、合理,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 第二次修正是在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正幅度较大,亮点颇多。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了证据制度,特别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了辩护制度,提前了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完善了侦查措施,增加了技术侦查等手段;完善了审判程序,如小额诉讼程序等;还完善了执行程序,特别是增加了社区矫正等内容。这些修改进一步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 第三次修正是在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又一次修订。这次修正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决策部署。比如,确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为打击外逃腐败分子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完善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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