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儿子在父母离婚时抚养权归哪方?


在父母离婚时,7岁儿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会由法院来判决。 法院在判定时,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失去了再生育的可能,从保障其亲子关系的角度,会优先考虑将孩子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比如孩子一直跟着一方生活,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生活、学习环境等,如果突然改变可能会对孩子心理、生活等方面产生较大负面影响,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从公平和保障孩子在家庭中得到足够关爱的角度,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会更有优势。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比如一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而另一方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么健康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7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核心就是要保障孩子能在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项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最终的决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权益保护等方面是最为有利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