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加班费该如何支付?
我现在的工作是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我不太清楚这样的工作安排是否有加班费,如果有的话该怎么计算和支付。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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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加班费支付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而超出这个标准工作时间进行劳动的,就属于加班。 对于您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情况,每周总的工作时长为42小时,超出了标准工时制每周40小时的规定,超出的2个小时就属于加班时间。 关于加班费的支付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对于超出标准工时的这2个小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您正常工资的1.5倍来支付加班费。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首先确定您的小时工资标准,假设您每月工资为A元,每月计薪天数按照21.75天计算,那么您的日工资就是A÷21.75元,小时工资则为(A÷21.75)÷8元。每周超出的2小时加班费就是(A÷21.75÷8)×2×1.5。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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