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孩子不满1岁父母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现在还不满1岁。我很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知道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还有其他相关的权益和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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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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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不满1岁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倾向于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利益。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就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1岁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出发,由母亲抚养一般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除了抚养权,还有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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