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取保候审的情况大多不会被起诉吗


在大连,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大部分都不会被起诉,是否不起诉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首先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说就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将其羁押,而是让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等候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六十七条,符合这些条件之一就可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结束后作出的决定。取保候审后存在争取不起诉的情况:一是如果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年,在这期间侦查机关无法收集到有效证据证明其犯罪,那么嫌疑人将不会被起诉;二是检察机关认为嫌疑人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大连取保候审大部分不起诉,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特点,最终是否起诉要综合案件事实、证据等多方面因素由检察机关来决定。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