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是怎样的?


在工程建设领域,当涉及到工程造价的争议时,工程造价鉴定就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在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中,当事人对工程造价有争议,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一般来说,申请鉴定的一方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鉴定的事项、范围以及鉴定的理由等内容。这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鉴定,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接着,关于鉴定机构的选定。通常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选定的鉴定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例如,在一些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中,可能需要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鉴定。 然后是鉴定过程。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依据相关的鉴定规范和标准,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客观的鉴定。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等。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否则可能影响鉴定结果。同时,鉴定机构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质证,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是工程造价鉴定的认定。鉴定机构完成鉴定后,会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依据是否充分等。如果鉴定报告存在问题,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要求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只有经过审查合格的鉴定报告,才能作为认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总之,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当事人在申请鉴定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