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卫生院延误病情死亡赔偿包含哪些内容?

家里有人在卫生院看病时,因为卫生院的原因延误了病情,最后不幸去世了。现在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获得哪些赔偿呢?主要就是想知道具体赔偿项目有哪些,心里好有个底,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疗赔偿
  • #延误病情
  • #死亡赔偿
  • #卫生院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卫生院延误病情导致患者死亡,赔偿内容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的,要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本治疗患者自身疾病的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那就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就好比因为卫生院延误,额外产生的看病花费都在赔偿范围内。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就按照3倍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说就是患者因为看病耽误工作损失的收入要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这就是在患者住院期间,对吃饭费用的一定补偿。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时产生的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就是用于处理患者丧葬事宜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周岁的,抚养到16周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依靠死者生活的人的生活费用补偿。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患者看病过程中交通方面的花费。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这是对家属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 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相关概念: 医疗费:因医疗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进行治疗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因看病耽误工作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依靠死者生活且无劳动能力者的生活费用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