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伤的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吗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打算向公司索要赔偿,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听说处理工伤得先经过劳动仲裁,想确认一下是不是真的?我想了解处理工伤在走法律程序这方面,到底是不是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处理工伤的前置程序并不一定是劳动仲裁,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才是处理工伤的重要前置步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就是确定劳动者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范畴,这是后续获得工伤待遇的基础。 然而,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时,劳动争议仲裁则成为了一个必要的前置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双方对于赔偿等工伤待遇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产生纠纷,此时就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就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因为程序不合法而不受理案件。经过劳动仲裁之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在处理工伤过程中,工伤认定是基本前提,而劳动仲裁在涉及工伤待遇争议时才作为前置程序存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