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判死刑且名下没有财产,还需要赔钱吗?
我家里人因为犯罪被判了死刑,他名下也没什么财产。但是受害者家属要求赔偿,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赔钱吗?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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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即便犯罪人被判处死刑且名下没有财产,是否需要赔钱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责任角度,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相互独立的。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比如被判处死刑;而民事赔偿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后,需要对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就表明,不能因为犯罪人被判处了死刑,就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犯罪人名下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民事赔偿的执行会面临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说,暂时无法实现赔偿。但如果后续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有他人代为偿还,或者后续有遗产可供执行,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如果犯罪人有遗产,那么应当先从遗产中支付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所以,如果犯罪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遗产将用于偿还债务,包括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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