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需要执行死刑吗?
我有个亲戚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们家人都很担心他最终还是会被执行死刑。想了解一下,判了死缓之后是不是就还有机会不用死了,在这两年期间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避免执行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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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为死缓,这是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对那些罪行严重到本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先不立即执行,而是给予两年的缓期执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也就是说,在死缓的两年期间,只要罪犯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两年期满后就不会被执行死刑,而是会减为无期徒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还能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如果罪犯在这两年内故意犯罪,并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就会被执行死刑。所以,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一定最终会被执行死刑,关键在于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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