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我朋友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不太懂这个刑罚。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就不用死了?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还是可能会执行死刑,什么样的情况能保住命,希望懂法律的人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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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为死缓,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制度。通俗来讲,被判处死缓的人不会立刻执行死刑,而是会给予两年的缓期执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也就是说,被判处死缓的人在这两年期间,如果老老实实遵守规定,没有故意去犯罪,那么两年时间一到,就会把刑罚减为无期徒刑。要是在这两年里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两年期满后刑罚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不过,如果在这两年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而且情节还很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就还是会执行死刑。要是故意犯罪但没达到执行死刑的程度,死缓的期间就会重新计算。所以,被判处死缓并不绝对意味着不用死,还是要看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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