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辩护技巧有哪些


受贿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刑事犯罪,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辩护技巧。首先,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十分关键,这是了解案情的重要工作,也是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熟知案件的整个过程,特别是被告人存在的无罪事实或情节。比如,通过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询问情况,还可进行调查取证,获取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其次,重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酌定情节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据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现在公诉人素质普遍提高,对于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起诉书和公诉词大多能客观认定。此时,律师可在认同公诉人提出的法定情节基础上,着重阐述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再者,注重说服法官。辩护的本质在于说服,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法官,而非公诉人。因为公诉人往往已预设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律师不能搞错说服对象,否则事倍功半。 另外,注重言词证据审查也不容忽视。受贿案作为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言词证据多,直接证据少,犯罪事实多依赖涉案当事人的言词证据。审查时,一方面要严格审查言词证据的形式,找出程序违法之处,比如讯问持续时间、地点、侦查人员数量、讯问中有无威胁引诱、笔录涂改处有无加盖指膜等;另一方面要注意研究笔录制作时的环境和背景,因为当事人做出不利供述往往有思想斗争和利弊权衡过程。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这为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关概念: 酌定情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言词证据:通过人的陈述来表现的证据,如受贿人和行贿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