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受贿罪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是受贿罪。简单理解,就是有公职的人,利用手中权力,主动要别人财物或者偷偷收别人财物,还帮人家办事,这就构成受贿。而且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在受贿数额认定方面,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 关于处罚,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犯贪污罪的(这里之所以提及是因为受贿罪处罚参照此条),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认定也有规定,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等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相关概念: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行为。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对受贿金额不同区间的定义,用于衡量犯罪情节轻重及对应不同处罚。 索贿: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处罚会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