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的定义是什么?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利用计算机复制、传播有著作权的作品,我想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这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我想弄清楚具体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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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通俗来讲,就是借助计算机这种工具,去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相关权利的犯罪行为。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而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常常就体现为通过计算机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电子书籍、音乐、视频等作品,然后进行传播或者售卖等行为。 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很关键,就是说行为人实施这些行为是为了赚钱。比如,有人利用计算机破解了一款付费软件的加密,然后将破解版软件放在网上售卖获利,这就很可能构成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同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也是定罪的重要条件。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由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而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侵权行为对著作权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侵权作品的传播范围很广等情况。 总之,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就是利用计算机手段,违反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并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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