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和法人的定义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商业事务时,经常听到自然人和法人这两个词,但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在签合同、办公司这些事情里,感觉区分它们还挺重要的,所以想了解下自然人和法人具体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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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简单来说,我们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就是自然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拥有了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比如我们去商店买东西,这就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进行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例如,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真实的“人”,而是法律上把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法人通常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的而设立的,像公司、学校、医院等都可能是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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