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定义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帮别人操作过一些网络转账的事儿,当时也没多想。后来听说可能涉及帮信罪,我特别担心。我就想知道帮信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情况会符合这个罪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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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指的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明知”方面来说,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确切知道就是行为人明确知晓对方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些客观情况,比如交易异常、对方行为可疑等,按照正常人的认知水平和经验能够推断出对方可能在实施犯罪。 在行为表现上,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很好理解,比如给犯罪团伙搭建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器空间等。广告推广就是通过各种网络渠道为犯罪活动做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支付结算帮助则是为犯罪资金的流转提供便利,像帮助转账、套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常见的情形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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