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定帮信罪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犯罪主体。帮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简单来说,达到一定年龄、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个人,以及单位都可能构成这个罪。 接着是主观方面。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就是明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去提供帮助。这里的“明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确知道对方在犯罪,另一种是根据常理应该能知道对方行为是犯罪 。比如有人找你提供银行卡,说是用于一些不明不白的资金往来,你就应该想到可能有问题。 然后是犯罪客体。帮信罪侵害的是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环境和管理秩序,而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损害了这种管理秩序。 最后是客观方面。要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行为,比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像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 明知:包括确切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以及根据常理应当知道他人在犯罪的两种认知情况。 情节严重: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