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经营性补偿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经营性补偿的划分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要明确拆迁经营性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合法经营活动因拆迁受到的损失给予的补偿。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的经营者在拆迁后能够有一定的资金来恢复经营或者弥补经营中断带来的损失。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中,对于经营性房屋来说,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就是拆迁经营性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评估,这个价值包含了房屋作为经营性场所的潜在价值。 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计算停产停业损失会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经营效益,比如过去一段时间的平均营业额、利润等;二是停产停业的期限,即从拆迁开始到能够重新正常经营所需要的时间;三是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经营损失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在拆迁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搬迁费用的补偿。比如将经营设备、货物等搬迁到新的经营场所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会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补偿。 有些地方还会对积极配合拆迁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和方式由当地政府制定。 总之,拆迁经营性补偿的划分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涉及到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多个方面。并且各地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