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拆除如何补偿?
我家这边要进行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拆除是怎么补偿的。不知道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定,是按面积、人口,还是其他的?也不知道补偿方式有哪些,是给钱还是给房子?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拆迁拆除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这其中涉及到多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拆迁人,也就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则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此外,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如果是征收营业性房屋,给被征收人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