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债权人收到债权审查通知书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作为破产债权人,收到了债权审查通知书,但我对里面审查的结果有不同意见。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是直接向法院提出吗,还是有其他的流程?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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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破产债权人收到债权审查通知书并对其有异议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要明白债权审查是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核实和确认的重要环节。债权审查通知书是管理人审查后向债权人发出的关于债权是否被认可以及认可金额等情况的通知。如果债权人对该通知有异议,意味着债权人认为管理人对自己债权的审查结果不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途径。 当债权人有异议时,通常可以先与管理人沟通。因为管理人在审查债权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准确或理解偏差等情况。通过与管理人交流,提供更多证明自己债权的证据和合理说明,有可能促使管理人重新审查并修正结果。 如果与管理人沟通后仍无法解决异议,那么债权人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要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债权情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最终确定债权的真实情况。 总之,破产债权人收到债权审查通知书有异议时,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保障自己在破产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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