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破产后其债权该如何处理?

我有一笔债权,现在发现债务人破产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债权要怎么才能得到处理,是直接找债务人要,还是有其他的办法,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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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破产后,其债权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不管是无担保债权,还是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等,都需要向管理人进行申报。要是不及时申报,债权可能无法得到确认,进而影响债权人的权益。 其次,关于有不同保障的债权处理。如果债权设有担保物,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破产时,这类债权人能够优先从担保物的处置款项中获得清偿。 要是有保证人的情况,分两种: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但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债权人此时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最后,关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是一般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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