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包括哪些内容?
我家这边最近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安置具体都包含些啥。想了解下拆迁安置里是不是只有房子安置,还是说还有别的方面的安置内容呢?比如会不会有经济补偿之类的,具体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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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是指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从通俗的角度来讲,就是当你的房子因为一些公共建设或者开发项目要被拆除时,相关部门会给你一定的安排和补偿。 拆迁安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房屋安置,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比如产权调换,就是给被拆迁人提供新的房屋,用来替代被拆除的房屋。新房屋的面积和位置等,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其次是货币补偿,这是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补偿的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再者是搬迁安置费用,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运输费、临时安置费等。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另外,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还会有针对停产停业造成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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