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是怎样的?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是企业用来核算增值税相关业务的重要科目,下面我们来详细讲解其明细科目。 首先是“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它是指企业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而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后,按照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这部分税额可以用来抵扣企业销售货物等产生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明细科目也很关键。它是指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企业销售货物等确认收入时,贷记本科目。 “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当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这一操作是为了清晰记录企业在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情况,便于企业进行税务核算和管理。 “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当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等,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时,就需要通过这个科目将其转出。比如企业购进的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就需要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到“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月度终了,如果企业“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余额,说明企业当月有未交的增值税,应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未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说明企业当月有多交的增值税,应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将多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这样可以清晰区分企业当月的增值税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