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票据相关事务时,对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这两个概念很困惑。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指什么,在实际操作中有啥不一样,也不知道它们会对票据的处理和我的权益产生怎样的影响。希望了解下它们的区别。
展开 view-more
  • #票据提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是票据流通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持票人让付款人明确表示会不会在汇票到期时给钱。而提示付款则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要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也就是持票人直接找付款人要钱。 其次是期限不同。对于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而提示付款的期限,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再者是主体不同。提示承兑的对象是付款人,目的是确定付款人是否愿意承担付款责任。提示付款的对象,在汇票已经承兑的情况下是承兑人,若汇票未承兑则是付款人。 最后是法律后果不同。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承兑,可能会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持票人可能会丧失对部分前手的追索权。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第五十三条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