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公司申报和个人申报有什么区别?


个人所得税的公司申报和个人申报存在多方面的区别。首先在申报方式上,公司申报是由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公司会在发放工资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然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而个人申报则是纳税人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上税务局、邮寄等方式,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其次是申报时间,公司申报一般是在每月发放工资后的次月15日内进行预扣预缴申报。比如公司在每个月10号发工资,那么就需要在次月的15号之前完成该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个人申报则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综合所得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经营所得需要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公司申报时,员工可以在每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就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例如员工有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公司可以在计算工资时就将这些扣除项目考虑进去,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个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些规定明确了公司和个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义务和时间要求。总之,公司申报相对简便,能让员工及时享受扣除优惠,但可能不够灵活;个人申报虽然需要自己花费时间和精力,但可以更全面地对全年的收入和扣除项目进行汇总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