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共犯有什么区别?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共犯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司法实践中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指行为人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情况下,通过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而共犯则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从犯罪故意的形成时间来看,两者存在显著差异。共犯的故意通常是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或者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犯意联络,他们相互配合、分工,共同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甲和乙共谋盗窃,甲负责入室行窃,乙负责在门外望风,他们在盗窃行为实施前就已经达成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人,其故意往往是在犯罪行为既遂之后才产生的。也就是说,当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犯罪所得已经产生,行为人此时才明知该物品是犯罪所得,并实施掩饰、隐瞒的行为。比如,丙在丁盗窃成功后,明知丁拿来的财物是盗窃所得,仍然帮助丁将财物藏匿起来。 在行为方式上,二者也有所不同。共犯的行为是围绕着犯罪的实行行为展开的,各行为人根据分工不同,可能实施实行行为、帮助行为或者教唆行为等,这些行为相互配合,共同构成犯罪的整体。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主要是对犯罪所得进行物理上的处置,如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其目的是为了使犯罪所得不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难以追缴。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共犯的处罚,则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按照相应的罪名和刑罚进行定罪量刑。例如,在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中,主犯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从犯则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共犯在犯罪故意形成时间、行为方式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二者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