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指的是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要判断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是看是否有假冒行为。这里的假冒,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比如,未经可口可乐公司许可,在饮料上使用和可口可乐商标一样的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使用相同商标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其次,要看情节是否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形。如果只是偶尔使用,非法经营数额很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再者,要看主观故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许可而故意使用。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不知道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一般不构成犯罪。比如,一家小作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与某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另外,还要看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只有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如果是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相似商标,一般不构成此罪,但可能构成其他商标侵权行为。比如,在服装上使用与某汽车品牌相似的商标,通常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情节、主观故意以及商品种类等多个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商标使用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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