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这几种刑罚的区别。因为最近看到一些案例,不同的罪犯被判处了不同的这几种刑罚,我就很疑惑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服刑时间、减刑规则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刑罚区别
  • #死缓制度
  • #无期徒刑
  • #有期徒刑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要刑罚种类,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性质方面。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本质上还是属于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罪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马上执行,而是给予两年的缓期执行期。如果在这两年里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还能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意味着犯罪分子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但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假释的。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有期徒刑则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不过,在数罪并罚或者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有期徒刑的期限会有所不同。《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在实际服刑时间方面,死缓罪犯如果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经过多次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无期徒刑罪犯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有期徒刑罪犯则按照判决确定的刑期执行,不过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获得减刑、假释等,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此外,在适用对象上,死缓通常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但还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它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对不同的犯罪分子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