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和预付款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和别人签合同,合同里提到了定金和预付款。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定金交了是不是就不能退了?预付款又有啥作用?它们在法律上的规定和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呢?我想了解清楚,免得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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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预付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和预付款是在商业交易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的两种款项支付方式,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功能、退还规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法律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是合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部分合同价款,不具备担保性质。 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和惩罚的双重功能。它既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又在一方违约时对违约方进行惩罚。预付款的主要功能是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属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分。 退还规则不同:定金的退还需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如果一方违约,定金将按照定金罚则进行处理。预付款在合同没有履行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违约,收受预付款的一方都应将预付款返还给支付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定金和预付款虽然都是在合同履行前支付的款项,但它们的法律性质、功能和退还规则都有所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支付的款项是定金还是预付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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