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看守所和坐牢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朋友之前被关在看守所,又听说有人去坐牢了,感觉好像都是被限制自由,但好像又不太一样。我就想知道这两者在管理、环境、时间等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坐牢”在法律层面一般指的是在监狱服刑。看守所和监狱是有明显区别的。 从适用对象来看,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也就是说,看守所关押的主要是还未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少量余刑短的已决犯。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简单来讲,监狱里关押的都是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有罪的人。 在关押期限方面,看守所的关押期限是不确定的,因为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等待审判的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会有结果;但对于复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在看守所关押数年之久。而坐牢(在监狱服刑)的期限是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的,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那一般就要在监狱服刑五年(有减刑等情况除外)。 在管理和生活环境上,看守所的管理相对更加严格,因为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等情况发生。在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相对较小,生活条件也较为简单。而监狱更侧重于对罪犯进行改造,会组织罪犯进行劳动、学习等活动,监狱内也有相对完善的生活设施和教育资源。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了两者的性质和适用对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