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与合同诈骗金额认定有什么区别?
我遇到了涉及诈骗和合同诈骗的事情。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诈骗金额和合同诈骗金额的认定是怎么回事,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不同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认定标准这些方面,我想弄明白,希望懂法律的能给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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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是两个不同但又有相似之处的罪名,它们在金额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的基本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在金额认定标准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诈骗罪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参照诈骗罪的标准,但也会结合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在金额计算方式上,诈骗罪的金额计算相对较为直接,通常是指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例如,张三以虚构的投资项目骗取李四5万元,那么这5万元就是诈骗金额。而合同诈骗罪的金额计算可能会更复杂一些。它需要考虑合同的标的金额、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合同,甲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假发货等手段骗取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货款,那么这30万元就是合同诈骗金额,但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考虑合同未履行部分对整体损失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