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要裁员,我也在名单里。听说被裁能有经济性补偿金,但我不知道这补偿是怎么算的。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工资也有变化,所以想问问经济性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到底是什么,我能拿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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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补偿金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计算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说的工作年限,就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 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您工作了8个月,那么就按照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要支付您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包含了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您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5000 = 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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