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说要进行经济性裁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给我们的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呀?是按工作年限来算吗?具体怎么算呢?想了解下详细的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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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作为补偿。这里给您解释一下,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公司就应该给您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后,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法律规定按一年来计算补偿,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打个比方,您工作了8个月,那就相当于工作满1年,公司要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 要是不满六个月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说工作了4个月,公司就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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