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哪里?
我想弄清楚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到底有啥不一样。之前听说有人打牌赌钱被认定赌博罪,还有人开棋牌室被认定开设赌场罪,我不太明白这两种情况为啥定的罪名不同,它们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呢?
展开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是我国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虽然都与赌博相关,但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是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不同。赌博罪通常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以赌博为业则是指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而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线下开设实体赌场,线上通过网络平台开设虚拟赌场等。 其次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上也有所差异。赌博罪的主观方面是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者的目的是通过赌博获取钱财。开设赌场罪的营利目的更为明显,其经营者主要是通过提供赌博场所、用具等服务来获取非法利益,并不一定直接参与赌博。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两个罪名的认定和量刑还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涉案金额、参与人数、社会危害程度等。如果涉及的赌博活动规模较小、持续时间较短、社会影响相对不大,可能更倾向于认定为赌博罪;而开设赌场罪往往具有一定的组织性、规模性和持续性,对社会秩序和风气的破坏更为严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