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个法律纠纷时,涉及到了证据类型的判断。我对传闻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有些模糊,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比如在法庭上,这两种证据的效力、认定标准之类的是不是不一样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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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据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传闻证据和传来证据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简单来说,就是证人不是基于自己亲身经历,而是听别人说的内容作为证据。例如,甲说听乙讲某件事情发生了,甲的这个陈述就是传闻证据。 传来证据则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它是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比如,合同的复印件、证人转述他人看到的情况等。 从证据的来源上看,传闻证据强调的是证人陈述的非亲身经历性,是一种基于他人讲述而形成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更侧重于证据的获取经过了中间环节,不一定是证人的陈述,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证据。 在证据的效力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传闻证据,由于其真实性难以确定,一般情况下证明力较弱。因为证人在转述他人的话时,可能会出现记忆偏差、理解错误或者故意歪曲等情况。而传来证据虽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如果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其证明力也会得到增强。例如,合同复印件虽然是传来证据,但如果有其他证人证言、付款凭证等证据与之相互印证,那么它的证明力就会提高。 在认定标准上,对于传闻证据,法庭通常会非常谨慎地审查。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才可能会采纳。比如,有其他可靠的证据能够佐证传闻内容的真实性。而对于传来证据,只要来源合法,并且能够证明与案件事实有关联,就有可能被法庭采纳。例如,传来证据的原始证据虽然无法取得,但有证据证明传来证据是原始证据的真实复制,那么它也可能被法庭认可。 综上所述,传闻证据和传来证据在概念、来源、效力和认定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准确区分这两种证据,对于正确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和案件的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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