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产权证上持证人跟共有人有区别吗?

我买了套房子,不动产产权证下来了,上面有持证人和共有人。我不太明白这两者有啥区别,是权利不一样吗?还是在处置房产等方面有不同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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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动产产权证上的持证人和共有人是有区别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持证人通常是指在不动产产权证上被登记为主要权利人的人,就好比是房产的‘户主’,在形式上是该不动产所有权的主要代表。而共有人则是指与持证人共同拥有该不动产所有权的人。 从权利角度来看,两者都对该不动产享有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意味着无论是持证人还是共有人,其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不动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例如,持证人占70%的份额,共有人占30%的份额,那么在对房产进行处分、收益等操作时,都要按照这个份额比例来进行。而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一般是基于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等产生,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是共同共有。 在处置房产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说明,无论是持证人还是共有人,在对房产进行重大处置时,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共有人之间的约定。 总的来说,虽然持证人和共有人都对不动产有所有权,但在权利的具体行使和份额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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