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不发工资如何要求赔偿?


当遇到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要求赔偿。首先,要明白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者就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要求赔偿之前,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友好地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和相应的赔偿。有时候,通过协商就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劳动者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的判决。在要求赔偿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等。经济补偿一般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