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被拖欠不给该怎么办?


当遇到辞职后工资被拖欠不给的情况时,劳动者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遭遇工资拖欠,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直接和单位负责人沟通,说明情况,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这种方式比较直接高效,有可能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因为很多时候,单位可能是由于资金周转等暂时困难导致工资发放延迟,通过沟通可以了解具体原因,争取达成解决方案。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机构。劳动者可以向其反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能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拿到应得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