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我签了份合同,有人说这合同无效,也有人说合同不成立。我就想弄明白,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到底有啥区别啊?在法律后果、构成条件这些方面是不是都不一样呢?我该怎么判断我的合同是属于哪种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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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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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不同之处。 首先是概念不同。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也就是双方没有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甲想卖给乙一台电脑,价格定好了,但是对于付款方式双方一直谈不拢,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约定,这时候合同就不成立。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等法定情形,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毒品的合同,由于毒品交易是违法的,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从构成要件来看,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主要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双方对于合同的必要条款没有协商一致,合同就无法成立。而合同无效的原因通常是合同内容违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通常按照缔约过失责任来处理。比如一方为了准备履行合同支出了一定费用,另一方有过错的话,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而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就好像这个合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双方要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要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例如,在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要返还购房款,买方要返还房屋。 在国家干预方面,对于合同不成立,国家一般不主动干预,主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继续协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而对于合同无效,即使当事人没有主张,国家也可能会主动干预,因为合同无效涉及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例如,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合同存在无效情形,会主动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在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国家干预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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