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考虑投资土地相关项目,对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不太清楚。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流程、适用情况这些方面,了解清楚才能决定后续怎么操作,希望懂的人能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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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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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是土地交易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概念方面。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国家把土地的一定时间使用权卖给用地的人。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而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也就是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把自己的这部分权利再转手给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在主体上也有不同。土地出让的主体一方是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让权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另一方是土地使用者。土地转让的主体双方都是土地使用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 交易市场也存在差异。土地出让属于土地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国家通过出让土地来调控土地市场和城市发展。土地转让属于土地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交易更加灵活,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进行交易。 在交易条件方面。土地出让的条件由国家规定,一般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等。土地转让则要求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这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期限规定也不一样。土地出让的年限根据土地用途不同而有所不同,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转让的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总之,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在概念、主体、市场、条件和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进行土地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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